据ECO报道,案件将根据提起诉讼的个人或组织的居住地或注册地址进行分配。

该措施是葡萄牙行政和税务法院更广泛改革的一部分,该改革包含在98/XVII号法律草案中,该草案已于9月16日在议会进行了辩论。

目前,涉及融合、移民和庇护局(AIMA)的案件主要集中在里斯本行政法院。根据拟议的改革,此类案件将由全国各地的法院审理。

政府不打算设立独立的移民法院,而是将在现有法院内设立专门庭室。

这些专门庭将负责处理涉及外国公民入境、居留和离境的案件,以及驱逐出境程序。此外,还将受理涉及庇护、辅助保护和临时保护的行政案件。

司法部长丽塔·阿拉卡奥·朱迪斯表示,此次改革旨在加强法院在近年来日益重要的领域内的专业能力。此次重组还将有助于葡萄牙使其司法体系适应《欧洲移民与庇护公约》的要求。

此次改革不仅涉及移民案件,还包括多项旨在减轻葡萄牙行政法院压力的措施。

行政与税务法院最高委员会将获得更大的案件分配控制权。该委员会可对每位法官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设定上限,并引入基准水平,以识别工作量失衡的法院。

此外,还可从补充法官池中临时调派法官至同一地理区域内的其他法院或专门庭室。此类调动可能发生在出现职位空缺时,或因待决案件的数量、复杂程度或审理周期较长而需要额外支援时。

任何调动均须征得法官本人同意,且不得对其个人或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干扰。

该提案还包括不通过传统法院程序解决纠纷的新途径。

其中一项措施是设立一个专门分庭,在最多35天内解决涉及公共合同的争议。政府希望借此防止公共招标及其他行政程序出现长期延误。

此外,还计划为因国家行为而受到伤害并寻求赔偿的人士设立一项自愿程序。这将使赔偿无需通过法院诉讼即可获得。

此次改革还提出了针对行政仲裁中心的新规,并设立了一项机制,允许国家与公民或企业之间的某些协议由专家小组批准,无需中央行政法院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