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里斯本市警察局成立135周年纪念仪式上,路易斯·内维斯强调,政府正在筹备的这项措施“将欺诈罪设立为一项专门的分类,将其定性为公共犯罪,专门针对这种将非麻醉品冒充麻醉品进行销售的活动”。

“这是一项法律上的模糊地带,长期以来被从事此类活动的人系统性地利用,因为从技术角度来看,这些物质并不属于麻醉品,”他表示。

这位总督强调,销售假冒毒品的行为“往往无法纳入与其严重性相称的明确且适当的刑事法律框架”,从而引发“不安全感”。

“随着这一变革,我们将拥有一个机制和一项具体的刑事法律工具,明确将这种行为定为犯罪并消除这一灰色地带,从而为在公共领域采取干预措施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