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2026号法令规定了旨在克服在行使市政权力以规范当地住宿活动时所遇制约因素的临时和特别措施。

该文件指出,关于当地住宿的市政程序“受到了2025年市政选举后地方政府行政机构更替的影响”。

鉴于此情况,“在不实质性改变现行法律框架的前提下,有必要给予市镇额外期限”,以便其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达到一千项登记的情况下,声明拟起草或修订当地住宿法规的意向。

与此同时,政府旨在“作为例外情况,确保各市可决定延长目前对新地方住宿注册的任何现行暂停措施,或实施额外的暂停措施;无论哪种情况,暂停期限均应严格限定在起草或修订相关市政条例所必需的时间内, 且无论哪种情况,该期限均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

该例外制度将在市议会通过决议后,随着市政条例或现有条例修正案的生效而自动失效;此外,新注册的延期或暂停不得追溯适用。

自2024年10月起,各市镇获准制定自己的行政条例,以界定其各自辖区内本地住宿的“程序和操作措施”。